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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:訊息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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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於:2023-10-01, 週日 0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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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專精網路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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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保署為減少網路購物包裝造成之環境影響與資源耗用
制定「網際網路故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及「網購包裝減量指引2.0」
持續引導相關業者達成長期網購包裝減量目標,法令重點彙總如下:
法令生效日:112/7/1
適用範圍:網路購物包裝
適用對象:網際網路零售業(但排除C2C之消費交易模式)
減量三原則:
源頭減少使用:
不影響包裝功能面向下,使用「最少」之包裝材料體積與重量。
循環使用:
以達包裝循環使用之「最大」效益,對環境產生最小衝擊。
提升再生利用:
應於包裝之「設計」、「製造」、「使用」三階段,考量提升包裝再生利用。
違反罰則:
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,處 1,200 元 ~ 6,000 元罰鍰:
違反公告事項三第一款:包材不得使用 PVC 材質
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款規定,處 3萬元 ~ 15萬元 罰鍰:
違反公告事項三第二款:包材回收紙混合比率未達 90%
違反公告事項三第三款:包材塑膠再生料比率未達 25%
違反公告事項四第一款:中大型業者之商品包裝重量比值未符合規定
違反公告事項六第一款:大型業者之「平均包材減重率」未符合規定
違反公告事項六第二款:大型業者之「循環箱(袋)使用率」未符合規定
違反公告事項七第一項~第四項:大型業者未依規定提報「年度減量成果」並保存包裝材料來源憑證及文件......等